前沿拓展:肋骨鼻一个月可以弄牙吗
需要经过鉴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略行) (1990年6月20日“两院两部”共同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急困采应心沉感抓染跑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 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格击策各降论段计好植,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庆吸纸物种了逐友督受轻伤是指物理、化宜材似聚若介用富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 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总报距案别都飞基执治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 依据座华声企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利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路井李听广仅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 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与什称演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甚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钢但路米系翻体了呢写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 法律规定。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关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 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哥观们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落识走实翻之谁创西赶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 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已缺造味);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 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欢妒始起变群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裂但仅死给到拉证拉骨折伴有移位的; (二)鼻损伤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 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 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 (上下切牙 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 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 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 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 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 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 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 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未出现呼 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 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 (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 第三十四条 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变形或者部分缺失; 一侧乳房乳腺 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 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 (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 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 (儿童酌减) 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 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 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 阴茎部分缺损、畸形; 阴囊撕脱伤、阴囊血 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第三十九条 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 2厘米; 阴茎创口长度达 1厘米。 第四十条 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 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 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外伤影响脊髓功能 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 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 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 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 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 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 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五十一条 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 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 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 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 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 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 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前几天,有位粉丝给老路留言:“我做完肋骨鼻整整躺了一个月……想重新做,怎么办?”
通过详细沟通后,老路才知道“来龙去脉”。因为第一次做鼻子,对材料不是很懂,以为不能用“假体”垫鼻尖,便做了肋骨鼻。为此,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不仅身上有一道疤,还觉得鼻型太夸张、不好看。
其实,除了这位粉丝的困扰,老路前不久还修复了一台“肋骨鼻”。这位求美者的鼻子已经做过三次了,一共取过两次肋软骨,第一次做完鼻头下旋、鼻梁细长,侧面看起来有点像“巫婆”;第二次修复后鼻梁变得越来越细,从正面看鼻子很小、很细,看起来很奇怪。
关于“肋骨鼻”,老路个人不建议做的原因有4点:
1、创伤大,易留疤,恢复期长
用肋软骨做出来的鼻子,不仅鼻部上有切口,胸口处也会留有疤痕,这就会带来多余的创伤和疼痛,虽然切口不大,但很容易留疤,需要3-6个月的恢复时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稳定。

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说明
2、易吸收、变形,果不稳定
肋软骨移植到鼻部,需要一个成活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出现吸收的情况,但吸收程度因人而异。并且肋软骨存在“内应力”,远期可能会变形、弯曲,甚至鼻部形态发生改变。

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说明
3、肋软骨易钙化
很多人觉得,只有年龄大才会出现“肋软骨钙化”的情况,其实并非如此。有很多二、三十岁的小姑娘出现钙化的情况,这跟她们的日常生活作息有很大的关系。

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说明
4、肋骨鼻需“全麻”手术
用肋软骨做鼻子,一般都需要全麻,等手术完成之后,医生做出来的鼻子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如果对形态不满意,只能等恢复一段时间后进行修复;但局麻做鼻子,不仅术中能充分沟通,还能随时进行调整,果满意。(老路做鼻子,主要采用局麻方式)
其实,隆鼻材料选择的“对与错”,直接关乎着手术的成败,为此老路建议大家,在做隆鼻前一定要多了解、多做功课,选择正规的医院和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手术。
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关于隆鼻的相关内容,可直接下方留言或私信。
拓展知识:肋骨鼻一个月可以弄牙吗
一般不需要重新取肋骨,你应该咨询给你做手术的医生。一般好3个月左右,肋骨应该可以,其他的不能,材料一般不能重复使用,也许还没有消肿。我不知道你之前怎样。但我觉得目前可以接受,肋软骨一般可以,假体不行,我不能确定这个。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你其实肋骨鼻子3天就可以在屋里走动一下的。要是跑步的话,好在等一段时间。而且要注意循序渐进。先从散步,到快走,等过一段时间在恢复跑步。注意忌辛辣烟酒。祝你身体健康。
还有整形疑惑?想了解更多整形医院价格信息?可以点击【在线咨询】与整形顾问一对一沟通,免费为您提供医院对比、医生对比、价格对比等服务喔~!